申请书最新4篇

时间:2023-03-31 09:40:16 | 作文来源:小练笔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申请书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白话文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申请书最新4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白话文给您最好的朋友。

申请书 篇一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的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指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多年来的历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自1920xx年建党至今的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领导中国人民走过了一条充满艰辛曲折的道路,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虽然经历了许多曲折和艰辛,但实践证明,我们的党是在成功与失败的反复锻炼中成长起来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一个能够克服自身缺点不断进步的党,是一个最终能够领导中国人民战胜困难、走向胜利的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

,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问题,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为了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我平时主动与党员同志谈心、交流思想,以使自己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地成长。通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我自身的认真学习,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对党得认识更加理性、更加深刻,从思想深处理解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已成为任何力量也动摇不了的我终身的信念和追求!

走上工作岗位后,使我更渴望

早日加入到党组织的行列中去,我决心以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悉心求教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论在任何岗位事事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和一个国家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党组织和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力争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我能够正确对待党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培养和帮助,接受他们给我提出的不足和缺点,并以实际行动加以改正。我现在庄严地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接受组织的培养和考验。

加入光荣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多年的夙愿,如果党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一员共产党员。如果党组织没有接受我的申请,我也不会气馁,我要找到差距,继续努力,不懈追求,最终使自己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书 篇二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北路昌润热电厂西邻。

法定代表人:朱立达,经理。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卫育北路昌润热电厂西邻。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周斌,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通,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于福恩,男,1973年4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茌平县洪屯乡西于村031号。邮寄地址:茌平县洪屯乡西于村031号。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周斌,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通,男,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王秀菊(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女,1955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盛庄村。

邮寄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事处盛庄村。联系电话:

申请人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于福恩因与被申请人王秀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30作出的(20xx)聊东民一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和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29日作出的(20xx)聊民五终字第321号民事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特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20xx)聊东民一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聊民五终字第321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本案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均依据聊城法衡司法鉴定所20xx年5月5日作出的聊衡司法鉴定所〔20xx〕临鉴字第257号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认定王秀菊四根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明显缺乏证据证明。

首先,聊城法衡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所依据的鉴材存在严重瑕疵。(1)、20xx年12月4日事故发生当天,被申请人王秀菊就诊的聊城市脑科医院的住院病历首页、病历附页、X线报告单及CT片报告单中均记录被申请人仅L2椎体骨折(压缩性),根本不存在肋骨骨折的问题;(2)、20xx年12月11日聊城东昌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首页中有两处均记载王秀菊“右筋骨骨折(3457)”、20xx年3月30日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上记载是:闭合性颅脑损伤、L2粉碎性骨折、“右筋骨骨折(气滞血瘀)”;(3)、聊衡司法鉴定所〔20xx〕临鉴字第257号鉴定意见书在检案摘要部分对东昌府区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的引述内容(第二页中间部分):“20xx年12月11日,东昌府区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辅助检查:CT示:L2椎体变扁,。。。左第3、4、5、7肋骨肋弓部见骨折线影,短短对位线尚可。初步诊断:L2骨折,左肋骨骨折。”“20xx年3月30日,东昌府区中医骨伤科医院诊断证明书,王秀菊,。。。。L2粉碎性骨折,左肋骨骨折”。对聊城市人民医院CT会诊报告单的引述内容为:“20xx年12月4日脑科医院CT片:脑实质区脑脊液腔系统未见异常,。。。,第二腰椎压缩变扁,并见多条骨折线,皮质不连续,前缘见游离骨片,椎管结构完整。CT诊断:左顶部软组织损伤,脑未见异常,左侧第三、四、五、七肋骨骨折,胸膜炎,第二腰椎压缩性粉碎性骨折。”

聊城法衡司法鉴定所作出的鉴定意见书对被申请人就诊的两家医院的病历内容所进行的引述,与两家医院的病历的原始记载完全不一致,将在聊城市人民医院(脑科医院)病例中、CT诊断报告中根本没有记载的情况引述为“左侧第三、四、五、七肋骨骨折,胸膜炎,第二腰椎压缩性粉碎性骨折”,将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病历、诊断证明书中记载的“右筋骨骨折”引述为“左肋骨骨折”,这种随意篡改鉴材记载内容并据此作出的鉴定意见书,不具有客观真实性,法院根据该鉴定意见书认定被申请人王秀菊存在肋骨骨折明显缺乏证据证明。

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本案一、二审判决所采信的被申请人王秀菊在聊城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证据属于伪造证据,不能作为鉴定鉴材和法院判决的依据。

(1)、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并非正规医院,实际上只是门诊部,东昌府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上载明的机构名称为: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门诊部。该门诊部条件简陋,没有住院床位,不具备住院条件,不可能存在被申请人在该处住院的事实,更不可能存在在此门诊部住院110天的事实,所以,住院结算单上的住院费5500元应是不存在的;该门诊部也不具备拍X光片、CT片的条件,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20xx年3月18日对王秀菊的(兄长)代理人钱子英的调查笔录内容也可以证实被申请人王秀菊未在该门诊部拍过片子,那么被申请人提供的该门诊部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的X光费560元也应是不存在的,并且住院费用结算单系上世纪九十年代所使用的结算单据,不符合现在住院费用结算单据的规定,因此,该住院结算单是虚假的,上面的各项费用也是编造的。

(2)、被申请人王秀菊提交的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实为聊城东昌中医骨伤科门诊部所出具,而且该病例是在该案原一审期间由东昌中医骨伤科门诊部补作的,通过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20xx年3月18日对王秀菊的(兄长)代理人钱子英的调查笔录可以得以证实,该笔录第四页中钱子英明确陈述:“中医骨伤科医院平常根本不出病例,我们要求他出病例,他才给我们出具了病例,他们不规范,再打官司时法官要病例,他们才给我们出具了病例。。。。”,该病历并非被申请人住院就诊当时形成,而是时隔 个月之后为了诉讼而找到门诊部,由门诊部后期编制的。所以,该病例及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结算单都不是真实的,不应该作为原一、二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王秀菊在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的事实证据。

(3)、该门诊部所出具的“住院病历”也严重不符合《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该病例记载:20xx年12月11日的病历首页中有两处均记载被申请人王秀菊“右筋骨骨折(3457)”,20xx年3月30日的出院记录上有4处记载为:左肋骨骨折;20xx年3月30日的诊断证明书记载为“右筋骨骨折”;同一家医院(门诊部)作出的病历与诊断证明书竟然存在如此严重的错误,连患者最起码的受伤准确部位都未弄清楚,根本不应该作为司法鉴定的基本鉴材和法院审判认定事实的依据。

(4)、聊城市人民(脑科)医院病历记载:20xx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被申请人王秀菊仍在该院接受治疗,下午3时出院。而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却记载20xx年12月11日上午9时被申请人王秀菊即已接受治疗;两份病历在时间记载上存在矛盾。被申请人尚未从聊城市人民医院出院,不可能已在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接受治疗。该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门诊部)在本案二审后已经关闭,东昌府区卫生局已将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收回。

综上,原一、二审法院判决认定被申请人王秀菊在聊城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治疗、并住院110天的事实是不成立的,法院采信被申请人提交的在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住院病历并支持其在该医院住院所花费用是错误的。

3、申请事由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申请人于福恩、聊城市鑫达装饰有限公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应予准许。

(1)、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将被申请人提供的虚假的聊城市东昌中医骨伤科医院(门诊部)“住院病历”作为鉴材,明显导致鉴定结论严重错误。

(2)、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在鉴定意见书中对聊城市(脑科)医院的病历记载作引述时随意改动,直接导致鉴定结论丧失了客观公正性。

(3)、申请人针对鉴定意见书存在的种种错误及漏洞,在本案二审期间多次提出要求对被申请人的受伤情况重新进行鉴定,均遭到被申请人无理拒绝。

申请人因不服原二审法院的错误判决,曾向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诉申请,并于20xx年2月27日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聊检 民再建〔20xx〕1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0日作出检察建议书复函,称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司法鉴定意见无明显不当,不予再审。

综上所述,聊城市法衡司法鉴定所依据被申请人提供的虚假的病例作为鉴材,直接导致鉴定结论严重失实,本案原一、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存在严重错误的鉴定意见书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肋骨骨折并构成伤残,明显证据不足,并且原二审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重新鉴定申请不予处理,明显程序违法。据此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请依法再审。

参与申请书 篇三

尊敬的__县人事局领导:

首先感谢组织多年来对我的关心、照顾和培养,同时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报告!

我叫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共产党员(非党),__学历。是__服务中心工作人员。____年__月至今在___工作,先后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个岗位。本着对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努力学习各项业务知识;通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在因本人长期在外,妻子在___工作,夫妻分居两地,仅有_岁的儿子只能托付老岳父(母)照管;再加上双方老人年事已高,赡养和抚养问题成了我当前最大的困扰。所以,在这样长期的两地长途奔波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困难和不便。为解决以上实际困难,更好地投身到工作中去,特向组织和领导提出申请,希望能调回__工作。在此,恳请组织能够酌情考虑我家庭的实际困难,批准我的调动申请,为我排除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我能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勤奋工作,扎实进取,以更饱满的热情和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力争在工作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特此申请,敬请领导体察并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申请书 篇四

xx市委组织部:

本人,于xx年参加xx省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经过考核被选聘到xx社区担任一职。由于我通过了招录的考试,不能继续在此工作,现申请于(日期)辞去工作,请予以批准。

回顾这xx年来的工作情况,首先,非常感谢xx市委组织部、xx党委以及xx社区在这段时间来对我的信任和关照。很荣幸能在xx社区工作,一直以来我都以非常珍惜这份工作。xx年来,市委组织部、xx党委的领导对我的关心和教导,xx社区的同事们对我的帮助让我感激不尽。在xx社区工作岗位上,我学到很多东西,无论是从专业技能还是为人处事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非常感激国家创造了大学生村官这个工作平台给予了我这样的工作和锻炼机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把在xx社区任职期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经验带到新的工作中,更加积极努力,脚踏实地,扎身基层为人民服务。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